根据《中央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校发〔2017〕124号)及《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字〔2023〕133号)文件的相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为保证研究生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桦 王颖
副组长:王丽珍 吴越
成 员:马冰刘敬真 张建伟 吴蓓 胡悦
二、可参加推免学生资格
满足《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字〔2023〕133号)文件要求的学生。
三、推免排序采用的量化指标
1.学业成绩的班级相对排位
2.素质评价成绩的班级相对排位
四、核心指标测算公式
M= [0.80*(所在班级人数–学业成绩班级排名)+0.20*(所在班级人数–素质评价成绩班级排名)]*100/所在班级人数
在确定推免名额时,若出现核心指标M相同的情况,则按照学业成绩的相对排序先后顺序确定。
五、常规推免名额分配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我院常规推免名额共23个,其中18个为全院通用名额,5个为指定专业名额。5个指定专业名额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保险学2个、精算学2个、劳动与社会保障1个。通用名额按照学院推免核心指标排序优先确定,指定专业名额将在前述18个推免名额之后,按照核心指标排序确定保险学2个学生、精算学2个学生、劳动与社会保障1个学生。按专业分配的名额,如果该专业没有符合条件的人选,该名额按照核心指标排序顺次分配给其他专业未获得推免资格的同学。
六、其他
1.专项名额推荐条件按照中央财经大学校发〔2017〕124号及教字〔2023〕133号文件规定资格条件执行,不在本办法规定范围。
2.其他未尽事宜,由保险学院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2023年9月16日